|
没有胜利者的“游戏”——校园欺凌 | 儿少心理科普何为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概念最早由Olweus提出,来自英语单词“Bullying”,是指一个学生长期暴露在受害环境中,承受一个或多个同学所施加的负向活动,例如,蓄意地打击、伤害另一个人。我国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采用了“欺凌”一词,该词的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校园欺凌是什么样的? A 直接欺凌——肢体型&言语型 通过一个或多个学生在学校里反复对另一个学生实施直接攻击,导致对他人的伤害。 · 被威胁、勒索,或是被抢劫 · 被推搡、殴打、吐口水 · 被辱骂,或是被起辱骂性的外号 · 被恶意地对待,或讽刺嘲笑
B 社交欺凌——关系型 破坏朋友之间的关系,破坏在群体中的地位,从而伤害或惹恼某人。 · 被故意排挤在集体、聚会、旅行或其他群体外 · 被其他人忽视,被拒绝做朋友,或者被拒绝进入某个圈子里 · 被编造恶意的流言、谣言或是故事 · 被人导致在公开场合感到尴尬、丢脸 C 网络欺凌——网络型 欺凌者通过电子手段(如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网站、或电子邮件)对其他学生进行伤害。 · 私人电子邮件、微信或手机号被转发给其他人,或者被张贴在其他人可以看到的地方,将自己不愿意透露的隐私公布于众 · 在网络上被传播谣言 · 收到威胁或挑衅的电子邮件、微信或短信 · 尴尬的照片未经允许就被发布到网上
校园欺凌行为的影响 A 被欺凌者 1. 社交焦虑 同伴伤害(尤其是关系伤害)与青少年社交焦虑有密切关系。此外,同伴的伤害既是一种风险因素,也是一种长期社交焦虑的后果。 2. 抑郁或内化问题 被欺负的学生更有可能出现情绪低落、低自尊等问题。 3. 躯体问题 受到欺凌的儿童和青少年更容易出现诸如头痛、胃痛、背痛、睡眠困难、疲倦和头晕等躯体表现。 4. 自我伤害和自杀 受到欺凌的儿童和青少年在青春期更容易有自残、自杀想法和/或行为。 5. 成绩下降、厌学 经常受到他人的伤害与糟糕的学习能力有关联,受害者通常表现出较差的学校适应能力,对学校环境的感知更消极。 6. 其他 被欺凌者的自信程度、幸福感、自我效能感等受到负性影响。
B 欺凌者 1. 反社会人格特质 恃强凌弱行为与其他不良行为密切相关,有发展出反社会行为的风险。 2. 自我伤害和自杀 欺凌者会增加自杀意念和自杀/自残行为的风险。 3. 成绩下降 欺凌者对学校的适应能力较差。 4. 其他 欺凌者易形成错误认知,产生错误的权利感,缺乏同理心,残忍暴虐,缺少自我监控能力。
校园欺凌信号 · 身体伤痕 · 个人物品丢失或损坏 · 如厕习惯改变 · 自尊心受挫、沉默寡言 · 不愿意上学 · 睡眠问题 · 自我伤害倾向 · 学习成绩下降
校园欺凌如何预防? 家庭系统: 孩子的关键行为模式是在家庭环境中习得的,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会直接影响孩子在学校的一系列行为。家庭中要做的事情包括改善家庭关系、提供积极的教养方式、注重培养良好的夫妻关系等,为孩子创设一种温暖、和谐、民主的家庭环境。 社会系统: 鼓励社交:支持孩子的社交行为,让孩子学习不同社交场景中的应对办法,培养社交中的问题解决能力。 增加身体活动:研究发现,青少年暴露于欺凌行为中的概率较高与其自我报告的身体活动不足有关。可增加适合孩子年龄的体育游戏、娱乐游戏、舞蹈等具有合作性质的活动。 校园环境改善:物理空间色彩化,色彩是视觉上给人冲击力最直接的要点,可让场景更具生机与活力,给人以不同的心理体验;人文环境人性化,让学校具有归属感,让孩子感受到家的温暖。
校园欺凌如何干预? 开展同伴互助活动 儿童和青少年易受同伴群体影响,因而同伴的支持更容易深入被欺凌者的内心,帮助其去体验自身的思维和情感,获得人际关系中的安全感。除了在学习生活中多关心被欺凌者外,可以鼓励同伴和被欺凌者一同进行一些有帮助的团体活动,比如心理沙盘游戏、信任背摔游戏、盲人指路游戏等。 参与校园心理剧 心理剧通过话剧的表现形式,让孩子把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和冲突以角色扮演、情境对话等形式呈现出来。在心理剧中,鼓励孩子自己编写剧本,让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同时参与其中,为其创造更多交流和沟通的机会。组织者可以有意把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设为主角,鼓励他们积极投入,身临其境,同时也可以鼓励他们角色互换,体验另一个角色的所思所想。 寻求心理咨询的支持 不管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欺凌过程都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水平造成影响。专业的心理咨询可以帮助孩子重新建立准确的自我认知,学习必要的情绪调节技巧,以及帮助孩子建立和维持更加健康且稳定的人际关系。配合家庭系统方面的干预,还可以为孩子建立起更加有支持性的家庭环境。
法律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